山东为创新药、急需药、短缺药审批“开绿灯”

2017-07-25 09:18: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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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25日讯  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效能,我省建立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创新通道”、“快捷通道”和“常规通道”,实施三通道行政许可,为创新药、急需药、短缺药等开辟绿色通道。

  具体而言,“创新通道”是指创新药等符合国家优先审评审批的药品;符合《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的医疗器械;符合《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2016年)和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品和项目;产品性能、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填补省内该类产品空白;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快捷通道”是指列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势品种(产品)的升级改造;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产品。“常规通道”即前两者之外的其他各类许可事项。

  据了解,对于进入“创新通道”或“快捷通道”的,优先安排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检验检测等,给予加快审批和优先办理。进入“创新通道”的审批事项,按照即来即办的原则,第一时间进入办理流程,专人与申请人及时沟通、提供服务指导;进入“快捷通道”的审批事项,单独排队,优先安排各环节的办理;进入“常规通道”的审批事项,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来源: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