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龙口市供电公司违反环评制度被罚
鲁网9月5日讯(记者 徐英淦 实习生 盖玉洁)近日,记者了解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龙口市供电公司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建设调度楼并投入使用,违反了环评制度。环保局依据《环评法》第16条、第22条第1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16条、第23条。依据《环评法》第31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28条、法工委复[2007]2号执法解释、环政法函[2006]6号执法解释,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2.7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徐英淦
鲁网9月5日讯(记者 徐英淦 实习生 盖玉洁)近日,记者了解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龙口市供电公司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建设调度楼并投入使用,违反了环评制度。环保局依据《环评法》第16条、第22条第1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16条、第23条。依据《环评法》第31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28条、法工委复[2007]2号执法解释、环政法函[2006]6号执法解释,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2.7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