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龙口市供电公司违反环评制度被罚

2017-09-05 15:5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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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5日讯(记者  徐英淦 实习生 盖玉洁)近日,记者了解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龙口市供电公司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建设调度楼并投入使用,违反了环评制度。环保局依据《环评法》第16条、第22条第1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16条、第23条。依据《环评法》第31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28条、法工委复[2007]2号执法解释、环政法函[2006]6号执法解释,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2.7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