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援派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2017-09-24 09:00: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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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4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西藏、新疆、青海三省受援地连续或累计工作满1年(学年)以上,援派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受援地也可在派出地参加职称评审。 

  在山东参加评审的,评审办法及程序按照山东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和评审前业务能力测试。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对申报人员在受援地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重点考察申报人员工作业绩能力和水平,援派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等,考察通过后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考察可采取委托考察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委托考察的,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出具委托函,委托受援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 

  在受援地评审的,按照受援地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应委托评审手续。山东对评审通过人员资格予以公布,纳入全省职称证书数据库,免于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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