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3日讯(记者 范金鑫)记者近日获悉:赣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建筑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消除措施不力,有高空抛洒垃圾现象,触犯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被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消除措施不力罚款3万元,对高空抛洒垃圾现象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