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推进“全链条”取消下放
齐鲁网济南12月8日讯(记者 徐红梅)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山东省放管服改革工作,12月8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二批拟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汇报》。
由市县属地管理、省级不直接实施的权力事项
不再列入省级清单
此次减权,衔接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山东省级对应取消“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审批”“新设地质勘查资质审批”等行政许可14项。另外,根据要求,山东将进一步理清省、市、县事权,经有关部门(单位)确认,拟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6项、下放96项、整合减少10项;对省市县共有权力事项中适宜由市县属地管理、省级一般不直接实施的权力事项879项,明确由市县实施,不再列入省级清单,省直部门(单位)只保留跨区域、重大事项以及涉及省级核发证照的相关处理权限。山东省本次自行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1031项,削减后,省级行政权力清单不再保留属地管理事项。
合理划分省市县事权 推进“全链条”取消下放
为确保工作落实,合理划分省市县事权,对目前省市县共有的2220项权力事项逐项梳理,实行区别对待,差异化处理。推进“全链条”取消下放,对涉及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的27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实现关联事项在同一层级办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后,省直部门(单位)必须依法承担相关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市县做好衔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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