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十条意见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待遇和福利

2017-12-12 10:5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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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2日讯(记者 王丽雪 见习记者 赵嘉伟)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政研室会同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落实正常的待遇和福利、建立健全关爱帮扶制度等方面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内容。

  省委政研室于今年5月初就基层干部承担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干部在履行工作责任方面存在比较大的问题,最突出的是乡镇(街道)一级,以有限的权力承担了无限的责任,压力很大,许多工作疲于应付,苦不堪言,影响了基层党委、政府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发挥,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布会现场,省委政策研究室巡视员郝宪印介绍,基层承担责任过多的问题,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因素;既有体制机制的障碍,又有政策解读和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针对这一情况,起草中坚持问题导向,协调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认领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对照问题清单,依据政策规定反复研究对策建议,考虑到文件内容政策性强,涉及基层工作责任和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初稿形成后,起草组充分发扬民主,先后4次征求省直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同时,还征求了各市、县(市、区)委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现在这个文件。该《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范乡镇(街道)工作责任。主要是要求县(市、区)政府及工作部门、乡镇(街道)要全面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县乡两级职责权限。

  2、完善基层执法工作机制。主要是明确了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执法工作,推动县级执法力量下沉等有关规定。

  3、增强乡镇(街道)基本财力保障能力。主要是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合理划分乡镇(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4、清理规范资金配套政策。主要是对现行省以下专项资金配套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一律予以取消。

  5、落实正常的待遇和福利。主要是要求建立乡镇工作人员工资性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津贴补贴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水平。

  6、建立健全关爱帮扶制度。主要是明确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和走访慰问基层干部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优抚优待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庭等规定和要求。

  7、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使用干部力度。主要强调要从制度机制方面,拓宽基层干部成长进步渠道,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

  8、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主要强调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适当增加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坚持县、乡编制分层级管理,专编专用,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

  9、提升基层干部素质能力。主要是对基层干部培养有关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10、完善基层干部正向激励机制。主要是对激励基层干部相关措施作了明确,给予了很大优惠,比如,提高基层一线干部在各类评比表彰中的名额比例,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提高到20%。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