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搞大呼隆 山东规范省级督促检查活动

2017-12-16 10:17:00 来源:人民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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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增强省级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提高督查质量和督查实效,12月3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规范省级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省直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督查活动,要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深入一线、真督实查、跟踪问效、狠抓落实,精心研究督查选题,合理安排督查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查活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开展更加务实管用的督查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杜绝搞大呼隆,加大内容相近督查活动的精简整合力度,努力提高督查活动实效。

  《通知》提出了规范开展省级督查活动的总体要求,并从加强对省级督查活动的规范管理,健全省级督查活动年度计划制度,建立省级督查活动定期会商制度,建立省委、省政府督查活动审批备案制度,从严控制各类实地督查活动,增强督查工作实效,着力减轻基层负担等方面,按照“依据明确、频率适当、总量控制、务实高效”的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在起草过程中,《通知》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针对基层反映的督查过多过频等问题,《通知》规定,除党中央、国务院每年部署开展的督查活动以及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等综合性督查事项外,原则上不得组织周期性实地督查活动,对同一地方、同一时段内开展多项实地督查活动进行统筹,对内容相似度、关联度高的实地督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同时明确,在实地督查过程中,一般不搞大规模的党政综合汇报会等。

  二是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督查活动年度计划、定期会商、审批备案等制度。对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和省直部门(单位)名义开展的三类督查活动,界定审批权限、明确管理流程、落实管理责任。

  三是提出灵活运用自查、书面督查、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方法,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着力推动各类督查活动提质增效。在结果运用方面,提出实行督查组与被督查地方工作责任捆绑,建立督查责任倒查机制等,确保既不增加基层负担,又能保证促进工作落实。

  《通知》要求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规范和整合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督查项目的措施办法,并切实抓好落实。(完)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