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实施“多评合一” 简化流程 为投资项目审批提速

2017-12-21 15:54: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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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济南12月21日讯(记者 徐红梅)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南拟依托“多评合一”管理平台,推行统一受理、统一采集信息、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审批的服务新模式,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其中,实施意见稿中规范了业务办理,统一规范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并形成标准化办事指南文本、规范了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市场价格秩序,制止和查处各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于成本价服务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意见稿中还提及取消申请人评审费用。按照“谁设定、谁付费”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评审事项的评审费用列入相关部门年度预算,由部门承担,免费向申请人提供服务。

  以下为实施意见全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优化企业投资环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十最”政务环境助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工作目标,以提速增效为主线,坚持改革引领、法治思维、问题导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创新优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评估审批流程,将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各项评估、评审、审批事项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依托“多评合一”管理平台,推行统一受理、统一采集信息、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审批的服务新模式,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统一受理咨询及采集基本信息。设立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申请人的业务咨询和基本信息采集,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多评合一”管理平台推送至相关审批单位,审批单位进行审核并提出需要评估的事项清单及工作要求,由综合窗口汇总后反馈申请人。

  (二)编制评估报告。申请人依据审批单位列出需要评估的事项清单,通过“多评合一”管理平台择优选定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被选定的中介服务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进行各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评审备案。各项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分别交各审批单位,由审批单位邀请专业部门或组织专家评审、备案,并出具评审意见。

  (四)同步审批。各审批单位在收到相关评估报告及法定要求的材料后,同步组织开展审批工作,出具相关意见文件,并交由综合窗口统一发放。法律明确规定前置条件的,按规定顺序出具审批文件。

  三、任务分工

  (一)完善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多评合一”工作,制定实施“多评合一”管理办法,研发“多评合一”管理平台,并加强全过程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规范业务办理。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分别将所承担的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等评审审批业务纳入“多评合一”管理平台办理,根据各自要求分别做好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入库前的审核工作,统一规范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并形成标准化办事指南文本。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将相关业务纳入“多评合一”管理平台办理。(牵头单位分别为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市国土资源局等)

  (三)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制定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管理办法,完善中介服务机构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监管,规范行为,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四)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秩序。鼓励合法公平的价格竞争,制止和查处各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于成本价服务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五)取消申请人评审费用。针对有关评估报告需第三方评审或组织专家评审的情况,按照“谁设定、谁付费”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评审事项的评审费用列入相关部门年度预算,由部门承担,免费向申请人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组织保障

  成立市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推进小组(详见附件),统筹负责全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的组织推进和协调落实。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并强化部门联动与协作,确保同步评估、评审、审批实施效果。要加强对项目咨询、评估、评审和审批的全过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严禁擅自新设审批和评估前置条件。对各部门实施“多评合一”工作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确保“多评合一”工作有序推进。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评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