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管理违法被罚14.8万元

2017-12-26 11: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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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6日讯 (记者 方媛媛)记者今日获悉,山东恒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管理类违法被罚14.8万元。

  山东恒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制度(仅有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等问题,安监局依据《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等规定,对其进行警告,并罚款14.8万元。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恒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山东临邑县, 1997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王有德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柴油、液化气、聚丙烯、叔戊烯、苯、甲苯、二甲苯、MTBE、叔丁醇、丙烷、丙稀、石脑油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燃料油、轻循环油(不含危化品)的生产、销售;油毡、沥青的生产、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安全阀定期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恒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官方显示,其是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业,集石油炼制与后续化工为一体的国有大型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5亿元,总资产70亿元,占地面积1800亩,在岗员工1100余人,装置一次加工能力350万吨/年,拥有重交沥青、延迟焦化、重油快速裂解、重油催化裂化、气体分离、汽油加氢精制、柴油加氢改质、MTBE、聚丙烯、重汽油深度脱硫等十余套主体生产装置及相应的储运、供电、供水、消防、环保等系统工程设施。主要产品有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液化气、丙烯、丙烷、聚丙烯、MTBE、石油焦等,其工艺与质量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