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3市将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 济南发布橙色预警

2018-01-12 10:4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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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2日讯(记者 徐英淦)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3市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济南已于1月11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13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期间,济南采取了一系列应急响应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停限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水渠开挖等),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停止水泥、沙石等散状物料装卸、归方码剁作业;停止楼层内外垃圾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和建筑、道路、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非煤矿山露天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作业。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县区建成区全面限行国3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县区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各县区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另外,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1月11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各市发函,要求切实做好1月12日至17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经预测,1月12日至17日,我省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环保部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和各地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实行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2+26”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分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区域联动”要求,于1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3日0时启动二级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建议枣庄、东营、潍坊、泰安、莱芜、临沂6市要按照“提前预警、提级防控、区域联动、削峰降频”的原则,于1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3日0时启动三级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市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加密预报会商频次,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符合预警发布条件时,要提前发布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发布的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提示,12日起,山东扩散条件转差,我省中西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污染。13~15日,污染形势逐渐加重,鲁西北、鲁中、鲁南地区可能出现重度污染。15日夜间~16日,受可能的降水影响,空气质量短时好转。18日,扩散条件开始转好,污染形势缓解。受大气条件预报不确定性影响,具体形势有待临近判断。而截至到11日下午6点30分,山东17地市的空气质量仍然是良。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及日报工作,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省级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将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和《应急预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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