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紧服刑和失踪人员违法违规领取!山东严打重复领取养老金

2018-01-24 10:31: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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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4日讯  近日,山东省社保局印发《关于防范和追回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筑牢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护墙”。《通知》规定,严把待遇领取人员入口,审核时要确保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数据准确完整,通过数据比对杜绝新问题发生;建立基金追回沟通协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审核,严把待遇领取人员入口。在审核时要确保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数据准确完整,通过数据比对杜绝新问题发生。对于服刑和失踪人员等违法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疑点信息,要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排查和处理。

  《通知》强调,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自觉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基金追回沟通协作机制;注重宣传与引导,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重复领取养老金可不是小事儿,是一种违法行为!《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针对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山东去年印发了《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实施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按规定清理其养老保险关系时,凡与本人协商不一致或难以取得联系的,经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沟通确认后,可以先保留其数额最高的基本养老金继续发放,其它暂停发放;待协商一致后,再按规定办理。 新锐大众 记者 徐超超 张春晓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