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中春季学期起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见》,要求各高中学校2018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全员育人导师制是教师全员参与、覆盖全体学生,主要从思想、学业、心理、生活、成长等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辅导方案,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意见指出,让所有的老师都成为导师,让所有的学生都有导师。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以班级任课教师为主、其他班级(年级)教师为辅,以师生双向自愿选择为主、指定结对为辅,指导师生建立导育关系,确保师生全员覆盖。坚持导师学生结对的相对稳定性,加强个体辅导,导师要切实发挥思想引导员、课业辅导员、心理疏导员、生活指导员、成长向导员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辅导方案,关注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身心健康成长。建立成长档案制度,建立导师工作手册和学生个人成长档案。建立学情会商制度,定期召开学情分析会,以班级为单位共同会商学生整体状况和导师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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