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禁止携带 晏城火车站派出所筑牢铁路安检查危防线
鲁网2月14日讯 2月13日,济南铁路公安处晏城站派出所民警在安检口巡查时,发现一名妇女王某带着孩子,孩子手上携带了20余根烟花,现场人员大吃一惊,居然带了这么多烟花上车,万一燃烧引发大火,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告知孩子家长铁路安全运输有规定,烟花属于违禁品严禁携带乘车。王某情绪显得有些激动,称孩子喜欢燃放烟花,没想到被告知不能携带,还要被没收,王某表示对此想不通。经过民警耐心规劝教育,向王某反复讲述携带烟花上车的危险性,王某最终“忍痛割爱”,乘车离开。民警将烟花收缴处理,及时消除了这一安全隐患。
金鸡辞旧去,瑞狗报春来,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民警叮嘱广大旅客:春节期间,客流激增,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要了解相关乘车规定,火车上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上车,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如生活用刀、专业刀具、散装酒类、锤子各种可能用来危害旅客安全的锐器、钝器,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当场处罚。出行时了解自己携带的物品是否不允许携带,以免对自己的行程造成影响。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晏城站派出所全体民警给所有人拜年,祝大家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通讯员 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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