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9年6月底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新华社济南3月3日电(记者邵琨)记者从山东省农业厅获悉,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于2019年6月底结束,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据了解,在山东此次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中,资源性资产清查将与土地、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也将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范围,并按照政策规定登记。
山东将认真查处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山东省相关部门将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将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除如数退赔外,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结合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山东省还将集中清理整顿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完)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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