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再提高 每人每月140元
晚报讯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自2019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
护理补贴对象范围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人。自2018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护理补贴,并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申请受理部门进行护理补贴资格审定工作。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护理补贴
- 下月起山东施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新制度2021-01-11
- 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均为80元2016-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