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困难家庭成员医疗救助新政 25个病种享刚性支出救助

2018-03-23 11:09:00 来源:青岛早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我市困难家庭成员医疗救助出新政 涉及19种特效药15种特殊器材和1种特殊食品

  青岛市困难家庭成员医疗救助又出新政,将解决因医疗刚性支出过大导致生活困难的“结构性短板”问题。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居民医疗刚性支出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困难居民医疗支出较大的特殊病种涉及治疗必需的特效药、特殊器材和特殊食品费用纳入医疗刚性支出救助范围,救助项目包括了25个病种涉及的19种特效药、15种特殊器材和1种特殊食品,多层次减轻困难居民医疗负担。

  救助对象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二级调研员王家俊介绍,在医疗救助新政实施近两年来,通过调研和数据分析发现,救助对象当中仍然存在部分罕见病种或慢性病种医疗刚性支出过大的“结构性短板”问题,部分困难群众因难以负担这部分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

  通知的出台正是为了切实解决困难居民因医疗刚性支出过大导致生活困难的“结构性短板”问题。通知规定,被纳入困难居民医疗刚性支出的救助对象包括我市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等困难居民。这些人群中因患某罕见病种或慢性病种在治疗期间,使用长期效果明显,且不可替代的药品、器材、特殊食品等相对固定且个人负担过大的医疗支出费用被纳入刚性治疗救助范围内,这包括了25个病种涉及的19种特效药、15种特殊器材、1种特殊食品。

  救助标准

  此次大病救助的标准为:从2018年度起,救助对象在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时,对属于救助项目范围内的医疗刚性支出,年度内除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和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外,个人负担费用不超过该救助项目设定的最高救助金额的,实施100%医疗刚性支出救助;超出限额但符合规定属于正常支出的,经专家评审同意后,年度最高救助金额可上浮20%。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二级调研员王家俊告诉记者,对不同病种、药物所设置的最高救助金额,待后续实施细则出台时将一并发布。自今年1月1日起产生的费用,可在下半年统一到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确定的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救助。目前初步测算,该项政策约覆盖全市500余人,其中救助额度在1000元至60000元之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政出台后,将为不少存在这些病患的困难家庭减轻负担。市民王先生是一名肺恶性肿瘤患者,2017年医疗总费用231028元,医保报销193220元,民政一站式结算33561元,实际个人自负费用4247元。医疗刚性支出救助新政出台后,他住院治疗期间使用部分药物的自付费用,还可以享受救助。

  救助项目

  25个病种包括:一代耐药以后的肺癌、非小细胞肺癌、慢性髓性粒细胞白血病、PH(+)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血友病(儿童)、胃腺癌、乳腺癌晚期、结直肠恶性肿瘤、前列腺癌、肾恶性肿瘤、多发性骨髓瘤、复发难治性非霍奇金淋巴瘤、BH4缺乏症 (特殊类型苯丙酮尿症)、庞贝氏病 (极罕见)、持久性高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下肢深静脉血栓、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先天性髋关节脱位、苯丙酮尿症等。

  19种特效药包括:25个病种涉及的三代靶向药(HM61713)、盐酸埃克替尼、克唑替尼、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达沙替尼、培门冬酶、重组人凝血因子IX、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甲磺酸阿帕替尼、氟维司群、西妥昔单抗、贝伐珠单抗、阿比特龙、索拉菲尼、硼替佐米、盐酸沙丙蝶呤片、注射用阿糖苷酶α、法舒地尔、尼膜同等。

  15种特殊器材包括:心脏起搏器、ICD(埋藏式心律转复除颤器)、主动脉覆膜支架(含主体支架及延长支架)、胸主动脉支架(含主体及延长支架)、动脉支架、旋切导管、球囊、滤器、溶栓导管、髂静脉支架、人工硬脑膜、弹簧圈、微导管、单侧全髋假体、内固定钢板等。

  1种特殊食品:指低蛋白食品,无苯丙氨酸奶粉或蛋白粉。

  医疗救助给困难家庭兜底

  百姓故事

  家住市南区八大湖街道的袁冰今年才29岁,2015年被确诊患上白血病,2016年6月实施了骨髓移植手术。对于这个普通的工薪家庭来说,术后长期持续治疗需要的巨额花费实在无法承受。好在医疗救助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负担。

  2017年5月,在居委会的帮助申请下,无法工作的袁冰开始享受低保,每月低保金660元,加上水电气等各种补贴,每月救助金可达688.6元。而在医疗费用方面,2017年至今,袁冰的医疗总费用达448068.18元,其中,医保报销金额228985.2元,大病保险及大病救助金额163045.19元,民政一站式结算24668.11元,医疗救助23142.06元,实际个人自负费用8227.62元,占总费用的1.84%。

  其实,在我市像袁冰这样接受民政部门救助的困难家庭成员还有很多。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我市整合了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和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了救助力度和救助覆盖面。两年来,医疗救助困难居民18万人,发放医疗救助金6亿元,救助人数比2015年同期提高138%,救助资金提高80%。各类救助之后,低保家庭成员住院和门诊大病的自负费用仅占医疗总费用的2.3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自负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3.67%,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更加全面有力,有效缓解了因病陷入困境居民的“不能承受之重”。

  “像袁冰还好一些,用药基本在医保范围内,通过报销和医疗救助,自负费用占很少一部分了。有些白血病患者需要长期服用达沙替尼等特效药,这种药非常贵,又不在医保范围内,对于这些家庭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二级调研员王家俊说。(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