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丨申培轩 张斌:立德树人,推进素质教育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018-03-28 17: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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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德树人

  推进素质教育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申培轩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中心主任 研究员 张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促进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背景下,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我省颁布了《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把立德树人作为出发点,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是对教育发展方向的定位和引领,是教育变革系统的自我完善,更是教育功能的回归。

  一、教育发展方向的定位:立德树人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坚持德育为先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的战略主题之一,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首要环节。2017年 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教育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总书记提出的上述“四个坚持”和“四个服务”深刻揭示了“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任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鲜明特征,进一步丰富了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内涵,为教育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对于教育改革具有导向作用。《方案》通篇体现了对立德树人的重视,这将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产生重要的影响。

  第一,在考试内容上,《方案》明确规定“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其中,思想品德考查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上述考试内容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第二,为了保证上述内容的落实,《方案》要求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并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强调制度建设,旨在保证综合性学习过程的真实性、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相应信息运用的科学性。综合评价招生则把招生权力下放给高校,由各高校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招生规则,以考生综合成绩为基础,对学生个人的特长、能力、高中阶段学习表现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进行重点考核和综合测评,将学生过程性表现和标志性成果作为考核和测评的重要内容,择优录取考生。无论是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还是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通过学生所提交的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和标志性成果等,都能体现其思想品德修养的状况。这有利于把立德树人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方案》还要求开展命题改革,科学设计命题内容,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给日常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想胜任新的考试,必须在创设真实情境、解决真实问题上下功夫,把知识、技能的学习与能力的提高、价值观的生成一致起来,即在知识、技能学习的同时,能实实在在地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能支撑进一步发展乃至终身发展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这是高质量学习的表现,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学习融为一体的表现。正是在这样高质量的、融为一体的学习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生成,立德树人的目标才能实现。

  二、教育变革系统的自我完善:推进素质教育

  新高考改革方案本身是素质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是改革的“进行时”。素质教育是我国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针对应试教育的弊端提出来的。其内涵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具有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素质教育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立素质教育为跨世纪的教育战略;2006年素质教育写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2001年全面启动的建国后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及近期正在推动的朝向核心素养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都是素质教育不断发展与深化的过程。至今,素质教育已上升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法律规定,成为教育工作的主题。近年来,素质教育观念深入人心,并逐步转化为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探索和生动实践,创造了很多宝贵经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校体育工作和招生考试制度等环节正在发生积极而深刻的变革。

  但是,任何变革都是艰难而复杂的。若要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往往需要适时调整改革的策略。与以往先进行课程改革,后进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方式不同,这次改革把考试招生制度前置,核心素养的研制、国家课程标准的修订放在后面,期望以此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带动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为此,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在总揽全局、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基础上,作出重大决策,颁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35号),为新时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明确了总的发展方向。为了落实好上述改革精神,教育部制定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配套文件,并以上海和浙江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部署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省及时制定了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案,并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于2017年全面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新时期的高考综合改革是素质教育实施的深化,这可以从其自身改革的特点和内容中看出来。

  从改革的出发点来看,这次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

  从改革的内容来看,招生计划分配、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中小学课程标准修订、高校招生专业调整、考试加分政策梳理、随迁子女异地考试等方面,形成了整体配套的政策框架和体系,改革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

  从改革运行的机制来看,这次改革不是摈弃我国统一的高考制度,而是在坚持的基础上,在一些关键问题上精准发力、集中发力,使改革向纵深发展,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重新调整理顺一些关键问题和利益格局,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我国素质教育发展到深水区的必然举措。可以预见,随着招生考试领域一些难题的不断解决,素质教育的推进就能得到根本的改观。比如,通过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可以反过来拉动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通过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以及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等,可使招生考试制度自身内容得以完善,又可使素质教育深化实施中择校难题得以破解,还可使教育公平得以促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整个教育领域改革的“牛鼻子”,抓住它,可以有效破解长期以来的若干难点问题。素质教育发展到深水区之后停滞不前、难以推进的困境就会得到有效化解。

  三、教育功能的回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当前,新的国际格局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新的技术在人们生活和工作中的广泛运用,以及公众多样化的需求,都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期望、新的要求。于是,教育究竟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培养人,成为世界各国都在重视并认真思考的问题。就我国的情况而言,由于考试招生制度是整个教育领域人才培养和评价的关键,它发挥着引领整个基础教育领域改革与发展的作用,以此为切入点推进改革,对于回答并试图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样根本性的问题,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近些年来,我国一直不断完善并着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但是,渐趋完善的考试招生制度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影响,人才选拔环节过多倚重于冰冷的分数,“活生生的人”难觅踪影。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领域,考试更是一个最现实的指挥棒,考什么就教什么,一些与考试无关或相关度不大的课程被架空,“满堂灌”、“题海战术”等现象依然相当普遍存在着,校外补课屡禁不止,这些几乎就是我国教育发展的“时代病”。面对无休无止的高利害考试,人人厌烦,又人人无可奈何。在分数高于一切的考试制度里,教育并没有发挥发展学生的功能,反而演变成压制学生、甚至是抑制创新思维和创新行为的工具。没有选择,只能唯分数是求,为分数而学的学生们,他们所考虑的不是如何习得综合的素质、真实的素养,而是如何获得较高的分数。这一切,都源于考试评价这一工具被异化为学习的目的。我国教育领域这一现状与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相匹配,与未来发展也严重错位。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动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试图使教育回归育人功能,让教育成为能够促进每一个学生发展的活动。而这个改革目的则主要通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来实现。全面发展总会跟学生的个性化成长密不可分。

  关于全面发展,《方案》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 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这一制度设计赋予学生一定的选择权力,有助于学生发挥其自身的优势。

  二是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其内容有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这一制度设计,使得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之外,还要注重实践,除了重视学科学习之外,还要重视学科之外的各种素质的养成,从而用制度保证了全面发展。

  三是探索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的多元录取机制,在招生过程中逐步降低笔试的比重,变单一考试为综合评价,不完全以分数论英雄,用更科学、更多元的尺子评价人才、选拔人才,找到适合每个学生成长成才的方式,找到适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招生办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这对于引导学生个性化的成长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是充分发挥好考试招生制度对基础教育的积极导向作用,有效引导基础教育由学科知识传授转向培育学生核心素养,让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选拔人才上更倾向于学生的全面能力和综合素养,以此引导学校优化课程结构,提高选修课程比例,丰富课程资源,鼓励开发开设职业技术技能选修课程,建立选课和生涯规划指导制度等,给予学生更多的课程选择权,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学习兴趣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并引导学校尊重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规律,根据学生发展情况因材施教,探索实行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走班制”教学。

  目前,高考改革正处在由点到面梯次推进的战略攻坚期,也走到了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爆发的改革深水区。这是素质教育发展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经历的必然阶段。只要我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教育思想为指引,紧扣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设计好落实《方案》所需要的策略,扎实行动,就能在深化高考改革中,引导教育回归全面促进学生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个根本功能上来,开创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