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385户“走出去”企业享税收优惠17亿
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山东国地税为全省1385户“走出去”企业落实税收优惠17亿多元。
“全省税务部门不折不扣地兑现税收协定、境外所得税抵免以及出口退税等各项税收政策红利,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他们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据省国税局副局长孙德仁介绍,截至2017年底,全省“走出去”企业共计1385户,2017年度实现境外所得112.9亿元,境内抵免税款12.6亿元,同比增长35.4%;税务部门为“走出去”企业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49份,帮助“走出去”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优惠4466.5万元,同比增长34.6%;“走出去”企业用于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货物出口额14.4亿元,办理境外投资出口退免税4.1亿元。
为积极响应企业诉求,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全省税务部门积极运用税收协定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维权保障,帮助企业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税收争端,避免“走出去”企业在境外遭受税收歧视和双重征税等不公正税收待遇。烟台市国税局发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在某国遭遇不公平税收待遇后,经层报省局和总局,发起双边磋商获得成功,直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30余万元。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中亚某国遭遇不公正税收待遇,涉及税款650多万元,税务部门通过“网上直通车”收到企业税务协商请求后,快速启动响应机制,及时指导企业启动了跨国税务协商程序。据介绍,全省税务机关依托互联网和移动互联技术,创新打造“网上税务局”,设立了跨境税务争端“网上直通车。
今年,山东省税务部门将以“走出去”企业涉税诉求为导向,做到服务效能再提升、服务项目再精准、服务保障再加强,打造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发展升级版。
为确保服务效能再提升,全省税务将优化业务流程,简化税收协定执行程序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程序,实现“最多跑一次”。开辟出口退税“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做好税收“减法”。
建立“走出去”纳税人清册和税收服务“一户式”纳税人档案,按照投资形式、投资目的国税收政策等,梳理、充实、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制和政策的内容,为纳税人境外投资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