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8-04-11 10:15: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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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山东将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将实现收入翻番。

  明年基本完成涉农村(居)清产核资

  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年我省将通过分类推进,把改革工作扩大到所有涉农乡镇(街道),重点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基础性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涉农村(居)清产核资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完成改革的涉农村(居)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将开展改革扫尾工作,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我省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乡、村、组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都将进行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及现金、债权债务等,结果将向全体成员公示。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县级党委和政府将及时进行整顿。同时,还将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坚决查处腐败行为。

  不是“分光吃净”而是增收致富

  我省在改革范围、时间进度、工作要求、严肃纪律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比如,在股权设置方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扶贫股、独生子女奖励股等;在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方面,所有涉农村(居)完成改革后都应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履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在助推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提出以县为单位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2020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值得注意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将集体资产“分光吃净”,而是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支撑农民增收致富。我省将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防止外部资本侵占和内部少数人控制。同时,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改革方式不搞一刀切。

  长期以来,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资产,但也存在资产权属不明、成员边界不清、管理组织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限制了集体资产的有效配置和顺畅流转,抑制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除有利于提高集体资产资源利用效率,还将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今年,我省安排预算1亿元,专项用于产权制度改革。(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