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获11项国家政策红利 看获奖名单激励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这是自去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二次督查激励工作。其中,山东省、市、县共获11项督查激励。
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24组,典型性和示范性较强,充分体现了鼓励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包括吉林省长春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富平县等20个市(地)、县(市、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福建省龙岩市、山东省日照市、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等。
与去年相比,今年在保持原有24项激励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正向激励力度,提高了激励措施的“含金量”。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连续两年对工作干得好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对于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兑现各项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激励政策红利,把督查激励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成效。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国家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