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新招:非机动车及行人违规要朋友圈“集赞”

2018-05-22 10:07: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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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违法后发朋友圈集赞 

  原标题:滨州交警新招:非机动车及行人违规要发朋友圈“集赞”

  山东24小时5月21日讯 5月21日,大众网记者从滨州市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获悉,自5月21日起,该大队在辖区主要路口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劝导行动,在之前“罚款、体验执勤、抄写‘十不准’”三选一的基础上,增加一项措施,交通违法人只需将本人违法图片发至朋友圈并集赞20个以上,即可被放行。

   

  交通违法人抄写“十不准” 

  此次行动在黄河五路新立河西路、渤海十六路、渤海十八路路口和黄河二路渤海二十四路4个路口开展劝导,主要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此之前,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人员采取罚款20元、上路体验执勤、抄写行人非机动车“十不准”守则“三选一”的方式进行教育劝导处罚。此次劝导行动,还增加了一项教育方式,交通违法人只需将本人违法图片发至朋友圈并集赞20个以上,即可放行。

   

  朋友圈评论给交警点赞 

  记者了解到,此次增加“发朋友圈集赞”的处罚方式,正是基于“处罚一个,教育一批”的目的,让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警示作用在朋友圈扩散,从而带动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守法的道路交通环境。(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记者王亚明通讯员盖嵘牛琨)

   

  又一个因为交通违法发朋友圈集赞 

   

  朋友圈神评论 

责任编辑:张益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