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不得随意转嫁乡镇

2018-05-22 16:14:00 来源:人民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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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本应理所当然、责无旁贷。”有受访的乡镇街办干部坦言,但现在有不少工作以属地管理之名压到乡镇街办,有的部门还每项任务都要求基层签订责任状、军令状。

  本来是县市职能部门该负的责任,该做的工作,却压到了基层,基层党员干部疲于奔命。“辛辛苦苦地干,却依然被问责。”一位受访的基层干部坦言,“感觉很委屈。”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就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发出通知,要求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确需乡镇协助办理的,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相应的政策、经费、设施、技术和人员等支持保障。

  通知提出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按照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推动乡镇政府落实公共服务职能。依法制定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的具体办法。山东将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代办制度,确保群众就近及时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统筹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扎实推进乡镇事业站所分类改革。

  山东要求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制定完善群团组织承接乡镇政府职能的有关办法。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与此同时,山东还将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干部管理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探索实施优化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的招考办法,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拓宽基层干部成长进步渠道,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职级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基层干部。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对艰苦边远困难乡镇给予适当倾斜。加强乡镇干部作风建设,完善乡镇干部职务行为规范,提高乡镇干部的依法履职能力。落实乡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更好地了解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充分保障群众对公共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山东提出,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记者潘俊强)

责任编辑:张益嘉
新闻关键词:县级职能部门随意转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