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定59项整改任务上项目要环保让路?严肃追责!

2018-05-30 14: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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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30日讯(山东商报记者王新超)我省昨日公布《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其中明确了这59项问题以及其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等。

  严肃处理“先上车,后补票”

  根据该清单,第2项问题为:个别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多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嘴上喊着转型升级,实际上仍然偏重GDP,在发展方式和产业选择上仍然“路径依赖”,在上项目、搞建设时习惯“先上车,后补票”,往往要求环保“让让道”,简单粗放的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整改目标和措施中包括,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要求,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重要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同时,要以生态环保倒逼新旧动能转换,还要加大执纪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项目建设中“先上车,后补票”行为,对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予以关停,并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我省实施细则,对工作中“虚报瞒报”、让环保“让让道”,干预环境执法、纵容放任环境违法行为的干部严肃追责。

  滨州聊城等控电解铝项目不力

  第3项问题为: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上有时作选择、搞变通,国家要求严控电解铝产能,山东省也明确到2017年电解铝产能控制在400万吨,但一些地方实际工作中推进不力,要求不严。滨州、聊城等地大力发展电解铝项目,以至2014年以来全省违规新增产能超过600万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17年专项抽查认定违规产能321万吨。截至督察时,全省总产能达到1260余万吨,远超控制目标。

  责任人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人,滨州、聊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为2018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包括,坚决关停违规产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核定我省违规电解铝产能321万吨。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我省关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核定我省关停违规电解铝产能322.25万吨。

  坚决清理废止相关“土政策”

  第23项问题为:2012年章丘市委、市政府出台规定,要求每月1-20日,除安全检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章丘市不但未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进行清理,反而在2016年还出台通知要求继续执行上述“土政策”。

  责任人包括济南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为立行立改。整改目标为坚决清理废止相关文件,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环保执法检查。

  整改措施包括坚决废止相关文件。涉及章丘的《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章发〔2012〕12号)、《市监察局、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涉企检查收费行为的七条规定》(章监字〔2012〕2号)、《章丘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重申纪律切实规范部门涉企检查收费工作的通知》(章政管发〔2016〕9号)全部废止。还要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举一反三,在全市组织开展文件梳理,凡是对环境保护工作有影响的“土政策”,一律组织修订或废止,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