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一年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834件

2018-06-04 14:50:00 来源:新锐大众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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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6月4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一年来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34件,依法严惩各类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开兴介绍,针对近年来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数量明显上升的态势,全省法院加大审判力度,一年来共审理了涉及污染环境、乱砍滥伐、滥捕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制污排污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34件,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

  惠民县法院审结的宋某某、吴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一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在明知他人从事非法化工生产,且生产过程中有污染,而为其联系租赁厂房并在厂区内挖渗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判处罚金,在全社会起到了警示作用。

  据悉,一年来,山东法院严格贯彻环境保护优先、注重预防、修复为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等原则,依法及时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共1832件,审结2057件。其中受理涉大气、水、土壤、海洋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76件,审结72件;受理涉土地、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相关案件1734件,审结1964件。

  济南市高新区法院审结的程某某诉薛某某、黄某某瑞通运输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一案,面对损害证据难固定、损害难区分以及司法鉴定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根据当地政府征收补偿标准及被污染树木的种植周期、经济价值波动等情况酌情计算确定了损失数额,对今后解决此类环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起到了示范作用。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通过审理涉及环境资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监督环保机关依法行使环境资源管理和处罚职权。”张开兴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资源、环保行政案件697件,审结1051件。同时注重审判工作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沟通衔接,促使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纠正违法行为。

  发布会上,山东高院还发布了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的新进展。截至目前,山东法院共受理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19件,其中33件民事公益诉讼,86件行政公益诉讼;目前共审结87件。东营开发区法院审结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东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王某一、王某二、周某某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是山东首起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处理中预设了实际修复费用超过案款时的解决办法,确保了修复费用足额到位,加快了环境修复进程。聊城中院审结了全省首例将生态修复金直接支付至专项账户的案件,此后又有多起案件将赔偿资金按执收编码支付于专项账户,确保专款用于受损生态环境修复。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审理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