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出台二十项举措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18-06-06 10:1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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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鲁网6月6日讯(记者范金鑫)5月22日,省司法厅出台《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介绍,山东通过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扎实做好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加强对农村籍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有效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与和谐稳定。省司法厅聚焦山东乡村振兴,研究出台这个《意见》,就是为了将更多法律资源、法治力量引向“三农”工作中来,努力为真正实现农业发展、农村变样、农民受惠作出应有贡献。

  《意见》主要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做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全系统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具体任务措施,共20条。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民水平。

  二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推进村(社区)依法治理做好服务。

  三是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开展宪法宣传。

  四是深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农村法治文化精品。

  五是深入推进农村法德教育融合,引导村民依法自治,积极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六是统筹多种法律服务资源力量,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社区)因乱致贫问题。

  七是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引导律师主动服务乡村振兴。

  八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加强农村农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九是围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提供专业高效的公证服务。

  十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十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切实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精准性。

  十二是推动司法鉴定服务向基层延伸,提高司法鉴定服务网络的基层覆盖率。

  十三是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做好“三农”领域业务,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专业鉴定服务。

  十四是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现实需求,完善司法行政领域法规体系。

  十五是深化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理论研究。

  十六是强化法治人才保障。

  十七是加强农村特殊人群教育,努力向社会回送符合乡村振兴需要的守法公民。

  十八是抓好农村戒毒人员针对性戒治、职业技能培训和后续照管等工作。

  十九是要积极推动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有关帮扶政策落实。

  二十是维护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场所安全稳定,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