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发布 17地市设有考区

2018-06-20 10: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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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鲁网6月20日讯(记者 王雅茜)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情况及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鲁网记者于发布会上了解到,6月8日,司法部发布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6月19日,我省发布了《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据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淼介绍:“关于考区设置的问题。根据司法部要求,今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我省经认真调研并报司法部批准,决定在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7个市设置考区。主观题考试(纸笔考试)考区设置与客观题考试相同,应试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关于计算机化考试的问题,刘淼表示,为做好今年机考工作,省司法厅积极与机考服务公司开展对接,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完善协调机制,扎实高效开展“机考”考点考场选择和机位测试工作。努力满足广大应试人员的考试需求。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全省各考区机考资源不等,大家在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机位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其他考区报名。

  据了解,关于报名审核的问题,今年我省报名将继续实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交纳考试费,交费成功,报名方有效,逾期不予补报。

  此外,关于考试收费的问题,我省考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要求执行,按客观题每人162元、主观题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根据考试方式的调整,今年交费实行二次交费,第一次为客观题交费,考试成绩合格的,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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