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政领域确定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事项

2018-07-20 09:47: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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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省民政厅将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因事而宜、分类施策、分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今年7月底前,省民政厅将公布社会组织业务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9月底前公布其他业务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一次办好”,即“一次办结、群众满意”,主要是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次办好”改革贯穿一条主线,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按照现行政府机构设置,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包括大家熟悉的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对城乡低保人员的认定及低保金发放;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等等。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府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不断降低,到民政部门办理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的团体和个人也越来越多,这也让各地社会组织管理局成为民政部门最为繁忙的机构之一。因此,最先完成社会组织业务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是民政部门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必然举措。至于其他业务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还包括收养子女、慈善捐赠、社会救助等等。

  在全面梳理“一次办好”清单后,省民政厅还将全面推行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根据工作方案,9月底前在民政救助、养老机构设立等民生领域全面推行“一链办理”,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一链办理”,主要是指一项业务中的关联事项可以在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

  比如,你想申请开办养老机构,那么就需要到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的处室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有了许可之后才可以建设养老机构;如果你是以社会组织身份开办养老机构,那么还需要到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管理处室办理手续。这样就需要拿两份材料,跑两个部门。而随着民政救助、养老机构设立等领域全面推行“一链办理”,这两项相关业务就可以交给一个窗口办理,这也说明办理业务的时间会大大缩短。(完)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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