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地通报多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鲁网9月23日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近期,各地纪委监委连续通报多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
济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汶上县公安局白石派出所副所长白咸成在任白石派出所民警期间,制作虚假调解书,将闫某攀黑恶势力成员不符合调解结案条件的案件违规作调解结案处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政法队伍。白石派出所民警李辉、原所长肖刚,白石镇园区办主任孔德才,白石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司虎等人,也因失职渎职被查处。另一起案例是,微山县傅村街道刘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文常,村委会委员刘玉斗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昌乐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姚凤吉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闫继亮、刘红军等黑恶势力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合伙偷采乔官镇桃花山西坡的玄武岩24627吨,销售价值近50万元。姚凤吉为非法采矿充当“保护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这是潍坊市纪委监委最近通报的三起案例之一。另两起是,青州市公安局原民警韩祥胜、邵庄派出所原联防队员曹元梓、青州市博物馆原工作人员孙庆彬,利用职务便利充当盗墓团伙“保护伞”问题;潍城区北关街道偏凉子村原党支部书记于胜元,为黑恶势力暴力拆迁充当“保护伞”问题。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枣庄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数起典型案例。2005年至2014年,在滕州市鲍沟镇东石庙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该村原主任王传勇的弟弟王传洋带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成员干扰破坏民主选举,帮助王传勇连续当选村委会副主任、主任。王传勇明知这一情况而放任不予制止。时任东石庙村党支部书记王立敏对上述情况也不予制止,还利用职务之便为王传洋违规入党提供帮助。王传勇被党内除名,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王立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今年6月,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朱庄村村民朱进普,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经查,2011年10月至2016年底,时任李村镇党委书记的季双进,利用职务便利,为朱进普等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朱进普等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60多万元。季双进为朱进普黑恶势力非法牟利、发展壮大提供机会和空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菏泽市纪委监委近日公开通报了这一案例。他们在通报中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与黑恶势力做坚决斗争。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菏泽战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特别要突出深挖“保护伞”这个重点,持续形成高压震慑,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完)(据新锐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