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2020年至少有10个社区社会组织

2018-09-28 06: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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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8日讯 如今,越来越多社区都有社工和志愿者忙碌的身影。近日,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在具体目标、相关扶持政策等方面都下了“硬杠杠”。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0年,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平均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平均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行政村实现“一村一组织”;街道(乡镇)全部建立各具特色、作用明显的枢纽型、联合型社区社会组织。到2035年,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实现政府的事购买服务花钱办、社会的事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办、专业的事社会工作者有偿办、居民的事由社区志愿者免费办。

  同时,将优化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其中,明确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为老年人、妇女、贫困家庭青少年、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提供帮助,为服刑和强制戒毒等限制自由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开展服务。

  此外,山东鼓励各地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的标准。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