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惠台64条措施” 在青台湾同胞可享同等待遇

2018-10-28 10:32:00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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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台湾同胞在青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

  青岛出台“惠台64条措施”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26日下午,我市举办经济发展规划及惠台政策说明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青岛市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情况、经济发展布局和营商环境、吸引人才及青年创业等相关方面的惠台政策。市台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青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64条措施”),从促进青台经济交流合作,促进青台文化教育交流,为台湾同胞在青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措施。

  促进青台经济交流合作方面,为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创造公平环境,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新旧动能转换、海洋经济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可全面享受我市各类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台资企业参与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台资企业在青设立研发中心、孵化器等创新平台;支持青台间在金融保险、质量检测、医疗养老、征信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支持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融资、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以及利用债券市场融资。

  促进青台文化教育交流方面,台湾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可享受本市文化企业同等产业政策;鼓励青台两地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强青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等交流与合作;鼓励台湾高端人才来青,给予相应政策和待遇。

  逐步为台湾同胞在青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台湾各类人才来青就业创业同等享受青岛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政策;台湾籍适龄少年儿童参照当地少年儿童入学条件、升学条件、毕业条件、收费等,统筹安排入学;为台湾青年提供实习就业岗位,支持台湾同胞在青就业,鼓励台湾同胞在青创业发展,申请各类奖项;鼓励台湾同胞加入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会组织,并可受聘担任管理人员;台湾同胞在青工作,在职工权益保障、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医疗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当地职工待遇;在青居住年满60岁的台湾同胞,在交通出行、文体休闲方面与本市居民同等享受《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相关待遇。

  此次政策说明会有来自台湾的嘉宾、全国台资企业联谊会的代表、全国各地台资企业协会代表及在青台商代表共300多人参加。据了解,我市是大陆北方地区台资企业聚集较密集、吸纳台资较多、台资经济较发达的城市。目前,全市累计批准台资企业超过2400家,3000多名台湾同胞在青学习、工作。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台资企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