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假来了,顾虑太多难落地?

2018-11-11 07:0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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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1日讯 近日,山东拟立法确定月经假,有医院证明痛经可休一两天,消息一出在网上又引起热议。记者了解到,月经假并非山东首创,多省均出台过类似规定,但是效果不尽如人意。“多数女性应该是休不起、不敢休吧,不仅操作起来麻烦,而且很容易给领导留下‘太矫情’的印象。”在济南一家民营企业上班的徐琳说。

  职场女性 开证明费时费力

  10月25日,山东省政府为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起草了《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痛经或者月经过多,申请休息的,给予其病假1至2天。

  “月经假”并非山东首创,记者了解到,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从各省立法情况来看,河南、广东、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等省份,均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根据各地规定,女性在“特殊时期”可享受的假期普遍在1到2天。

  “痛经假”等进入地方规定,对很多职场女性来说是好消息,但记者注意到,该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去医院开具此类假条,怎么着也得检查一下吧,医生不可能平白无故给开个这样的假条的。”有过痛经史的邹丽丽说,她在一家辅导机构上班,每到生理期她都是挨过去,实在挨不过去就是吃止疼药。“去医院做个检查怎么着也得半天时间,有这个工夫,不如买个止疼药,吃完直接上班去了。”

  公司老板 担心太多人请假

  记者采访很多职场女性,她们均表示,有月经假也不会休,除了到医院检查太麻烦外,主要是担心影响自己的工作。“我觉得这个事情其实很尴尬呀,月经日期对于女生来说是一种隐私,如果向男领导请假,也太尴尬了。”就职于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女职员张萌萌说。

  “现在的企业,本身就对女性不太感冒,因为女性事情太多,如怀孕、生产、哺乳等等,尽管每个人的生命都源于女性且谁的家里都有女性,但不能改变的事实是,企业务实,更愿意选择男性。而月经假的横空出世,或将使得企业录用人员时更加排斥女性。”今年刚毕业,并成功应聘到一家公考培训机构的张士晨(化名)说。

  多位民企老板向记者表示,有法律自然遵守,但从公司发展考虑,这样一来更愿意雇用男性职员。“作为一名女性,我深知女性在职场不易,在平时工作的时候也会对我们的女员工多多照顾,有法律咱就执行。”一家创业公司老板告诉记者,“但是我也很担心公司所有女员工每月按时请假,那实在是太影响公司的发展了。” 

  律师建议 可设补贴施惠女性

  “月经假看起来是保护女性权益,但是法规一旦通过,实践中如何操作是一个大问题。就用人单位来说,增加了用人成本。”从事人力资源工作8年的宋佳说,“试想一下,如果一家公司女职工比较多,每个人每月、每天甚至每时都有可能请假,对于单位工作的开展是一个巨大挑战。”宋佳分析,此外还会存在许多人不知道,或者有些女性职员利用假期“投机”等情况。

  在这方面,从全国范围来看,不管是女性还是用人单位,都对这假不感冒。记者了解到,陕西“痛经假”实施一周少人问津。规定出台一周还有很多女性“不知道”,甚至有企业人力资源部员工直言“这个假在私企很难落实到位。”

  从国外来看,日本在职工休假方面的做法是,将女职工是否带薪休假的权利放给公司,积极消除男女不平等的公司还会得到相应奖励。“立法初衷是好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认为,国家如果真想保护女性,不应该将责任转嫁给企业,可以设立补贴政策施惠于女性。(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