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级法院:依法快审快判 严惩涉黑恶犯罪
鲁网1月22日讯 1月21日,山东多地法院集中开庭,依法快审快判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对黑恶势力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21日,武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赵某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公开宣判,1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5年至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自2014年以来,被该犯罪集团,多次采取殴打、辱骂、威胁、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暴力讨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武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朝华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仔细斟酌每一名被告人的从重和从轻处罚情节,不枉不纵,做到精细化量刑。”
由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庭审只持续了11个小时,就查明了案件主要事实。
2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学文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二审宣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谢家晋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11年12月至2017年8月,原平阴县东毛铺村村委会主任张学文,为达到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目的,打着村民自治、为民维权的幌子,抵制、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先后纠集部分村民实施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12月,槐荫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张学文等6人提起上诉。济南中院快速立案,并组成了合议庭。
经审查,济南中院认为原审判局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作出终审裁定。(完)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