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9件 960人获刑
鲁网1月25日讯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法院获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9件,960人获刑,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据介绍,山东法院实行院长带头办案制度,自2018年9月开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部由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2018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6件,判处刑罚18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9人,重刑率为49.44%;一审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10件,判处刑罚61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7人,重刑率为25.36%,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大大高于普通刑事案件。审结的一审案件中,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10人,累计判处财产刑397人,罚金总额共计人民币3495.1万元。
同时,坚持依法认定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坚决杜绝“拔高”“降格”“凑数”等错误倾向,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的地位、作用,严格掌握法定标准,对起诉指控不当的,查清事实后依法重新认定。
近日,枣庄中院依法对上诉人满宇然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满宇然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审对其定罪量刑。枣庄中院经审理认为,2013年初至2015年初,满宇然带领部分组织成员在滕州市多地开设赌场100余场次,以满宇然为首的犯罪组织为确保自己在该行业的垄断,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开设赌场的人员,使用暴力手段控制参赌人员,称霸一方,在滕州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对牌九形式的赌博的非法控制。满宇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对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零六个月至两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三十五万元至两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163万元,没收犯罪所得和作案工具四辆汽车。
此外,山东法院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理中,排查、移送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131条;在案件审理中认真查找行业管理漏洞,向住建、城管、银监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3条,促进加强行业监管;主动参与基层治理,配合辖区组织、民政部门建立社区、农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联审机制。(张依盟 段格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