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打掉83个涉黑组织38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9-01-26 10:37: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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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6日讯 2018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局之年,山东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各类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和基层政治生态。全省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3374件,其中打掉涉黑组织8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8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129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6838人,查扣涉案资产27.6亿余元。已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24件2436人、判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8件1363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24起1614人,专项斗争开局之年取得明显成效。

  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山东省扫黑除恶工作实施办法》。省委书记刘家义亲自部署并召开推进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每月听取汇报,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全省自上而下形成五级书记齐抓扫黑除恶的工作格局,按照“山东战役”方案,有序推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拓宽渠道,全面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对近年来侦破的黑恶犯罪案件开展“回头看”,向社会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重点突出农村地区黑恶霸痞势力特别是“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群众来信来访,分析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坚持“打黑帮”与“打黑财”并举,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肃查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行为,做到除恶务尽、不留后患。

  为做到除恶务尽,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全年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24起1614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过去两年侦破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梳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2018年公安机关侦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律由市级纪委监委直接介入。省纪委监委机关抽调专门人员,与烟台市纪委共同对烟台市高新区西泊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永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问题进行调查,对38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为推动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检察建议453条,全省法院系统共向住建、城管、银监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52条。加强对工程建设、治安管理、物业管理、矿产资源、民间借贷、市场交易、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指导,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结合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在全省范围开展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有效办法,建立防范打击长效机制。

  为夯实基层、净化土壤,加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力度。对重点难点村(社区),县乡党委书记亲自包靠,挂牌整治。目前,全省共整顿完成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895个、城市社区党组织197个。加大基层组织优化提升力度,严把村党组织带头人选任标准条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县乡联审制度化、常态化。严把党员和村干部入口关,采取11条措施,从制度层面防止出现“带病入党”。

  为广造声势,发动群众,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信息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重大涉黑犯罪线索的最高奖励标准提升至20万元,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组织全省30万综治网格员参与监督举报、搜集线索、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民间借贷从业人员、村干部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实现宣传发动立体化、无缝隙、全覆盖。(滕敦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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