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明文规定:老年代步车今后不得上路

2019-03-13 09:40: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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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3日讯 日前,威海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清理整顿,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并加强生产销售监督执法。目前,交警部门已加大对老年代步车的打击力度。

  3月11日17时许,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沧口路与青岛路交叉口,发现一辆违反相关道路交通法规上路行驶且未悬挂号牌的新型老年代步车,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暂扣。

  近几年,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电动车辆在市场上兴起,此类车辆多数属于低速电动车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问题,引发大量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很多低速电动车销售商家宣传称驾驶此类车辆不用考驾照、不用上牌照,加上车辆外形酷似汽车,价格便宜,仅凭这几大“优势”,就赢得了一部分老年人甚至年轻女性的青睐。但是,这些车辆绝大多数不符合国家标准,且体积小、速度快、安全性能低,却在道路上左右穿插、随意逆行,甚至闯红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日前,威海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将低速电动车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依据清理整顿的时间节点,分步骤划定禁、限行区域,严查闯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载客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载客载货的四轮和三轮电动车。

  《通知》中规定,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行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记者 陶相银)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