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为劳动教育规定课时或学分

2019-04-13 06: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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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3日讯 劳动教育杜绝虚化、弱化、边缘化。近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意见》,为劳动教育规定课时或学分。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每月一次,也可设劳动周,每学年一次。

  开足开齐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为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给学生从小埋下热爱劳动的种子,消除不劳而获的错误认识,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近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各地需按照要求开足开齐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将其作为劳动教育的主要课程载体。义务教育段学生应围绕家务劳动、劳动技术、社会服务、职业体验、考察探究和专题活动等,重在培养基本劳动情感,养成劳动习惯,增强基本劳动能力,小学1-2年级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1个主题活动,3-9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2个主题活动;普通高中学生应围绕党团活动、学生发展指导、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等,重在提升劳动能力,涵养劳动品质。高一年级学生开展学生发展指导教育,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上学期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等主题活动,每一个主题活动要尽可能兼顾多种活动方式,整合实施。

  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

  在课时安排上,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两周不少于3课时;普通高中共14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6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进行。根据我省实际,义务教育3-9年级信息技术单独开设,每两周1课时或根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总课时统筹安排。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课时中,安排一半以上时间采取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各学校在保证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分散或集中安排课时,相关专题活动可以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融合实施。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每月一次,也可设劳动周,每学年一次。

  积极推进跨学科实践教育,结合学校发展特色和课程建设计划,对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进行组合、优化和再开发,建构具有地域及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项目。在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劳动观念和态度培养,在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训练,在其他学科教学和团队活动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

  省教育厅要求加强家校共育,家长应鼓励孩子参与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普及校园种植,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田”,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开展养殖。大力开展劳动实践类社团活动。要积极组织开展校外劳动,加强与社区、村(居)联系,利用校外实践基地和其他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开展学工学农。

  劳动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小学1-2年级学生,每学年需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至少1件劳动技术作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集体劳动;3-6年级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至少2件劳动技术作品、完成1次社会服务和1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初中学生每学年要完成至少2份较完整的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自主或合作均可)、至少2件劳动技术作品、完成至少2次社会服务和2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进行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高一年级学生结合学生发展指导开展职业体验;高二、高三年级学生须自主(或合作)完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方案、研学旅行方案3项研究成果;高中三年学生须参加至少1次志愿服务,并有完整的活动成果报告(或记录),选择至少一门专题教育内容,并有完整的学习笔记(或标志性成果)。中小学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党团队教育活动、军训活动等。

  据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参加情况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及时指导学生记录、遴选综合实践活动、重要劳动实践经历及主要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成长档案等,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