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未开工建设,这位村支书该不该被“问责”

2019-04-16 09:13: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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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责”是公共管理过程中普遍使用的激励手段之一,但问责应依法、合理,以确保问责“精准”

  这位村支书该不该被“问责”

  记者最近了解到,兰陵县车辋村党支部书记张德国因扶贫项目“失职”,2017年被当地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当地纪委在通报中说,2017年投资60万元的车辋村蔬菜大棚扶贫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计划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12日至7月31日。施工前经勘查发现,项目建设选址处的土层厚度为0.7至1米左右,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的黏土建设需要,需变更保温墙体设计。截至2017年7月22日,车辋村村民委员会尚未向兰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变更建设方案的申请,项目未开工建设,对此,张德国负有主要责任。

  但是,当地一位干部告诉记者,这个蔬菜大棚扶贫项目的前期选址、设计、规划等工作,都是县里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的招标采购。项目施工时,当地镇、村干部都觉得选址不适合下挖建设地下棚,而应该建设地上大棚。但是,施工方表示必须按照设计方案来施工。最终,他们在下挖1米左右时碰到了石头,后来又尝试建设第二个大棚,依然没有成功。这个项目最后被替换掉了。

  这位干部表示,上级部门在检查时发现了这个问题,认为扶贫项目选址不科学、不合理,建设蔬菜大棚太仓促,没有经过深入调研。

  最终被问责的还有一位镇干部。

  记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以及中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温室大棚工程量清单”显示,墙体需要土墙结构,底座5米、顶宽1米、高3.8米,工程量是124米。而该项目公告文件“现场考察”一栏显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寿光市一位大棚设计建造专家。他表示,该项目招标存在一定问题。其中,项目公告中大棚设计应该有“跨度”要求,没有跨度就很难估算取土量。目前,只能根据3.8米的土墙高度来估算,这个大棚跨度应该在10米至12米之间,下挖深度在1米至1.2米之间。

  这位专家认为,无论是发包方还是参与投标的企业,都有现场勘查的责任。发包方应该熟悉当地情况,明白地下有没有石层。投标企业也应该到达现场,勘探地形、水位、石层、沙层以及当地气候,否则投标就没有依据。

  4月9日至11日,记者专门到兰陵采访,多次联系张德国,想听一听他对自己被“问责”的意见,都被拒绝了。

  此前记者调研时,一位乡镇党委书记说,容错纠错办法很好,但是在基层用得很少,这主要是因为流程上需要个人申请、上级组织部门核查,大家心里都有顾虑。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楚成亚表示,“问责”是公共管理过程中普遍使用的激励手段之一,但问责应依法、合理,以确保问责“精准”。一方面,需要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细化岗位责任,制订与“权力清单”对应的“责任清单”;另一方面,需要建立配套的申诉机制,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

  楚成亚认为,把容错纠错机制落到实处,需要上级领导有“认错”的勇气。对下级“死不认错”,就是只讲权、不讲理,是官僚主义的表现。可以考虑通过“回头看”等办法,增强下级在“纠错”问题上的“权利”意识和上级在“纠错”问题上的“责任”意识。(据新锐大众)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设计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