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福音!山东拟在小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正在征意见

2019-04-23 09:53: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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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解决小学生课后看管难题,4月22日,山东多部门组织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从征集意见中获悉,山东要求全省小学都要在9月底前开展课后服务,每天的结束时间不早于17点,不晚于18点30分。

  为解决群众接送学生难的烦心事、操心事,山东决定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山东多部门联合提出了征集意见。意见中提到小学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内容等多个具体项目。2019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全面开展,给有需求的小学生全面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

  服务时间要求,上学日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不早于17: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一般不晚于18:30。服务内容要求,组织学生做作业,开展自主阅读、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游戏、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关于服务形式,山东规定,课后服务由当地政府组织推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学校因地制宜设计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有需求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学校根据各班级统计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兴趣特点,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

  各地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引进第三方开展课后服务的,成立由家长委员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准入评审小组,民主决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人员和机构,学校无偿提供场地及相应资源,降低运营成本。

  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场所、设施等资源支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531-81916517;

  2.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jjc@shandong.cn;

  附: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发〔2018〕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精神,为解决群众接送学生难的烦心事、操心事,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决定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目标,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综合施策、探索创新、完善机制,切实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

  2019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小学生全面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

  上学日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不早于17: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一般不晚于18:30。

  组织学生做作业,开展自主阅读、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游戏、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采取“学校组织、班级汇总、统筹分组”的方式开展。课后服务由当地政府组织推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学校因地制宜设计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有需求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学校根据各班级统计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兴趣特点,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

  各地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引进第三方开展课后服务的,成立由家长委员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准入评审小组,民主决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人员和机构,学校无偿提供场地及相应资源,降低运营成本。

  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场所、设施等资源支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各地可按照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应保障公益属性。采取服务性收费予以补充的,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由市或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听取社会和家长的意见,制定收费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

  课后服务服务性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机构服务购买等其他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质量和成效情况,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收入分配倾斜。建立健全教职工评先评优奖励机制,将参与课后服务教研创新、工作量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主动履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根据课后服务性质,对需要财政补贴的,结合当地实际筹措课后服务经费;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课后服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开展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要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细化工作举措、明确目标时限、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做好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质量规范监管体系,切实防范安全隐患、质量隐患及其他风险隐患。利用自有师资、场所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的,要将课后服务质量纳入对教师教学评价。引进第三方服务的,要加强对引进环节、服务质量及禁止商业活动夹带的监管,并全程跟进安全监管。

  市、县(市、区)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本级政府教育履职评价、义务教育群众满意度评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监管机制,把课后服务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各级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导考核,切实将课后服务工作办好办实,对于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据海报新闻)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服务工作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