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重点职业病监测范围扩至10种

2019-04-23 10:06: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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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山东省卫健委等五部门将于4月25日联合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病种不断增加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可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等共10类132种。随着经济的发展,职业病病种在不断增加。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2009-2015年,全省共报告职业病人8791例,呈逐年增长趋势,其中尘肺病人7025例,占80%,居各类职业病之首。

  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各种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的开采是产生粉尘最主要的行业,也是尘肺病危害最严重的行业。同时,机械制造业、金属冶炼、建筑行业、筑路业、石棉开采、加工、纺织及相关制品行业等行业中的一些岗位也容易受到尘肺病的危害。

  尘肺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我国针对防尘降尘制定了“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包括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湿式作业,密闭,抽风,除尘,接尘工人健康监护,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工人的防尘培训,日常监督检查。

  而对于工人自身,在选择防尘口罩时应注意口罩的阻尘效率、适合性、佩戴舒适。当防尘口罩出现破损、断裂和丢失(如鼻夹、鼻夹垫)以及明显感觉呼吸阻力增加时,应及时更换。平时戴的棉纱口罩无法起到好的防尘效果。

  要注意预防职业性耳聋和职业中毒

  《山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中提到,目前山东职业病危害因素仍然较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达4.95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129万多人,约占全部劳动者人数的1/4;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行业复杂,涉及煤炭、化工、冶金、建筑、建材、石油、电力、医药等。

  其中,过强或长时间的噪声损伤听力。职业性接触可导致爆震性耳聋、职业性噪声聋两种。噪声性耳聋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法,应用扩血管药,营养神经药及促进细胞代谢药物可能有一定帮助,听力损伤严重者可选配助听器。

  为了预防噪声性耳聋,长期生活在噪声环境中的人应该特别注意保护自己的听力,必要时应正确使用耳塞、耳罩等,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工间休息,消除声源或尽可能降低噪声强度。如果感觉有犹如蝉鸣的双耳高调耳鸣时,这往往是耳聋开始的信号,要及时到医院检查,争取早发现早处理,避免听力进一步下降。

  同时,常见的职业中毒包括苯、铅、甲醇、溶剂汽油、正己烷、二甲基甲酰胺、汞等。近年我国职业性苯中毒事故多发生在制鞋、箱包、玩具、电子、印刷、家具等行业,多由含苯的胶黏剂、清洁剂、油漆等引起。

  慢性苯中毒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中毒晚期可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在行业改革生产工艺的同时,工人应戴防苯口罩或使用送风式面罩,并且定期体检,重点检查血液系统指标。

  单位不合规,劳动者可检举和控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利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2018年,山东省强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全省重点职业病监测范围扩大到10种。在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中,截至2018年10月底,全省共检查企业22174家,发现问题42553项,共立案435起,罚款1063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8家,提请关闭企业8家。(据齐鲁壹点)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劳动者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