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潍坊滨州菏泽通报10起典型问题

2019-04-30 10:05: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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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万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志国涉嫌严重违法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东营区监委消息:日前,东营区监察委员会对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万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志国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张志国在担任黄河路街道万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要他人财物;套取村集体资金,并占为己有,涉嫌职务犯罪。

  张志国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营区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潍坊市纪委市监委通报青州市邵庄镇西薛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实施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全面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从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看,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扶贫工作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甚至打折扣、搞变通,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青州市邵庄镇西薛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如下。

  西薛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属山东省2017年确定的乡村旅游特色产业项目,是帮助贫困群众脱贫的“民心项目”。该项目从立项、招标到落地落实,多个环节监督管理缺位失位,存在招标采购信息未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工程违规转包、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以及审核报告不实等问题,反映出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青州市邵庄镇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重项目立项、轻责任落实,对该扶贫项目研究论证不足,招标信息发布不规范,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督促整改不到位;青州市扶贫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对该扶贫项目资金发放后续监管不严不实,导致工程款违规拨付;西薛村党支部对该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失责,未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违规转包行为,并且将工程款违规拨付给施工承包方。2019年4月22日,青州市纪委市监委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邵庄镇时任党委书记吴金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青州市邵庄镇党委副书记董明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西薛村时任党支部书记(现任支部委员)杨传隆、村主任杨世江、施工承包方刘建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青州市扶贫办项目金融组组长杨立生批评教育处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西薛村会计杨世军、时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传宝诫勉谈话处理。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主动对照查摆,及时发现和纠正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头雁效应”,既传导压力又亲力亲为,扛牢抓实压紧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扣脱贫攻坚职责任务,按照尽锐出战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以作风建设和工作落实的新成效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和腐败等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重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刘正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9年4月5日,刘正军收受某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赠送的礼品。2019年4月19日,无棣县纪委给予刘正军党内警告处分。

  惠民县辛店镇宋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刘刚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3月,刘刚擅自决定为参与宋桥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发放补助,并安排宋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巩青彬具体办理。2019年2月19日,惠民县纪委给予刘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巩青彬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沾化区泊头镇卫生院院长段同敏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10月至2018年4月,段同敏擅自搬入本单位防保楼二楼两间办公用房居住,面积约90平方米,期间未缴纳任何费用。2019年1月18日,沾化区纪委给予段同敏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阳信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兼医务科主任焦建洪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9年1月17日,焦建洪收受某医药公司赠送的礼品。2019年3月19日,阳信县纪委给予焦建洪党内警告处分。

  邹平市魏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杨兆七违规操办女儿婚庆事宜问题。2018年8月,杨兆七在筹办女儿婚礼期间分两次宴请魏桥镇政府部分工作人员,并安排该镇工作人员通知部分站所负责人。2018年10月23日,邹平市监委给予杨兆七政务警告处分。

  菏泽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曹县仵楼镇菜园李行政村两任党支部书记李志中、李和战违规出借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时任仵楼镇菜园李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志中,作为该村扶贫互助协会负责人,违反协会章程规定,通过伪造借款资料,超限额、超期限将其管理的30万元扶贫资金集中出借给12名扶贫互助协会会员。2015年10月至2018年12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和战以同样方法违规将其管理的60万元扶贫资金集中出借给10名扶贫互助协会会员。李志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和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成武县汶上集镇高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昌平在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调整中履职不力问题。该村在2015年至2017年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调整中,李昌平未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在明知本村村民李某某为财政供养人员并享受扶贫政策的情况下,未按规定进行上报作出相应调整,致使李某某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李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明县长兴集乡燕庄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旭光截留挪用脱贫迁建村台补偿款、粮食直补款,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等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李旭光利用职务之便,以本村村民名义虚报套取村台建设补偿款、土方补偿款等共计198404元,其中87204元被李旭光用于个人开支。2013年至2018年,李旭光利用职务之便,截留群众粮食直补款179055元,用于村务其他开支。2016年5月,李旭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办理低保,致使其亲属违规领取2016年至2017年的低保金8160元。李旭光还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李旭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涉案款物予以收缴。(东营、潍坊、滨州、菏泽市纪委监委网站)(完)

  

责任编辑:王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