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考生作弊记入诚信档案
鲁网5月6日讯 实施两次安检制度,严禁考生携带手机进入封闭区,对再次入场的考生必须重新进行安检……记者昨天了解到,我省考试安全工作再升级,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如何开展诚信教育、加强考试过程管理以及违法违纪后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省新规规定,今后学校要把诚信考试作为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方面(资料图)
开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
“考试本身就是育人,人生中参加的考试很多,你能不能诚实地接受任何一次考试的检验,这是诚信守法守纪很重要的体现。”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昨天说道。日前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考试育人”的理念,将诚信考试教育纳入立德树人工作体系,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根据该通知,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开发建设科学性、趣味性、警示性和实效性强的诚信考试教育课程。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法纪教育和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形成震慑,让学生充分认识考试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危害。
学校还要把诚信考试作为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生的过程性考核。要把学校组织的每一次考试作为抓考风考纪管理、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的重要时机,在市级以上统一组织的考试之前,要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准考证醒目位置标注考试作弊的处罚规定。
入考场要进行两次安检
通知从试卷安全保密、考试过程管理、抓监考员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等方面对考试安全工作相关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考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考点要重点对安全保密、考试环境和考试实施准备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检查,排除一切考试风险。
考中,要严把入场关,实行封闭区入口和进入考场两次安检制度,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封闭区,对再次入场的考生必须重新进行安检,严防考生将手机、电子设备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严查替考违法行为,全程做好监考工作,重点防范拍摄试题、接收答案等考试作弊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对考场的监督作用。
考后,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还将对考试监控录像进行分级抽检,发现违纪作弊、考务管理等问题,倒查追查监考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考生作弊通报学校或单位
通知要求,我省将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考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其“取消该科考试成绩”“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等相应处理。
未成年考生的作弊行为要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年内不再发生考试作弊行为的,将记录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删除。成年考生的作弊行为,要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把作弊考生情况向其所在学校或单位通报,在校学生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监考员不规范将被追责
通知除了对作弊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明确,同时也对监考员、考点、考区的渎职违纪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来说,安检不规范、不认真致使考生将手机、电子设备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未发现考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实施作弊,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造成试题、答卷丢失、损毁、泄密,参与考试作弊等行为均属失职渎职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由学校或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考点出现考场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五分之一(含)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造成试题、答卷丢失、损毁、泄密等情况,属主考、副主考失职渎职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应当通报考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考区发生2个(含)以上考点同一时间的考试各有五分之一(含)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或者发生重大考试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等,均须追究考区治理不力责任,属考区负责人有失职渎职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考区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相应处理。
对于如上所涉及的渎职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对直接参与违纪犯罪行为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我省还将倒查考风考纪教育管理责任。将考风考纪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和教育管理水平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据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