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用担心“被老板”了 本月起注册公司要先“实名验证”

2019-05-06 09:14: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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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也不用担心“被法人”或者“被老板”了。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的公告”,5月1日起全面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这将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违法行为。

  根据公告,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后,申请人在我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营业单位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前,需先行对下列人员验证身份信息,实名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登记注册业务。

  进行实名验证的范围包括:企业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经理、个体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暂不纳入上述身份管理验证对象范围。

  那么,如何进行验证呢?据了解,相关自然人需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或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handong.gov.cn)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服务平台,在登记注册APP下载栏目,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针对线下窗口提交方式)或“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认证签名APP”(针对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为进一步降低被冒用身份的风险,相关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可在APP上科学设定“办理有效期”。在办理完成登记业务后,及时在APP上关闭“参与登记注册”选项,防范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骗取登记注册。如果因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身份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相关自然人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登记机关,由窗口业务人员通过现场人工验证并记录业务台账等方式完成实名验证。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