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只优质企业债券获准批复 规模100亿

2019-06-04 08:57: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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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了山东高速集团公司优质企业债券发行申请,规模100亿元,期限不超过20年,主要用于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长深高速公路高青至广饶段、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3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据了解,这是山东省第一只获批的优质企业债券,也是省内单只规模最大、期限最长的企业债券,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锁定长期利率、优化财务状况作用明显,也为加快山东省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融资新模式,有利于稳投资扩需求,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发展。

  去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并实行“一次核准额度、分期自主发行”发行管理方式,发行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自主灵活设置各期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

  据介绍,优质主体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是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个重要转变,是顺应企业融资需求的一项重要改革。通过明确债券资金使用领域(即正面清单)以及严禁资金投向(即负面清单),在给予资金使用灵活度的同时,有效引导资金流向,确保债券资金的募集投向符合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同时精简了优质发行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报流程,提升了企业债券市场整体的监督管理效率水平,进一步打通“投融资”环节,避免出现“项目等钱”和“钱等项目”的情形。(杜文景 聂琪)(完)

责任编辑:赵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