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落地见效
6月1日上午,山东省滨州市市民李先生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用不到20分钟时间完成了其名下两辆小型汽车的车牌互换,他也是第一个办理车辆牌照互换的市民。据李先生介绍,买新车后重新选了号,但总觉得没有第一辆的车号顺,一直有换过来的想法。“新十条”实施首日,他一早就来了。
为确保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顺利实施,让群众第一时间享受改革红利,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次数、缩短等候时长、减轻群众负担,6月1日滨州市车管所所有业务窗口全部放弃休假,全天正常办公。
滨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综合科科长李荣华介绍:“李先生车辆牌照互换,是新举措实施后我们办理的第一笔业务。根据新举措的规定,现在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也就是说,只要两辆车属于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单位,两辆车的登记地都在同一个地方,都是蓝色牌照或都是黄色牌照,都属于非营运机动车,就可以互换车牌。市民仅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互换号牌机动车的行驶证、互换号牌机动车的登记证书便可办理车牌互换。对于已办理互换的,1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牌号码。”
此外,根据新规,为满足车主的用号需求,为广大车主提供足够的缓冲、准备时间,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同时,交警部门提醒,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2019年4月,公安部在2018年推出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的基础上,继续推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这10项新措施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5项服务“便捷快办”。这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除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正在加快推进外,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山东省济南、青岛、潍坊、临沂还被确定为全国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
新规实施首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共受理相关业务1687笔,10项新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释放“放管服”改革惠企便民红利。(冯磊 吴荣欣 沙林 康曌 管林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