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确保山东河湖长久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2019-06-19 15: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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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9日讯(记者宋莉)6月19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通过河湖清违整治专项行动基本解决了河湖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将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山东河湖长久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长期以来,山东省部分地区河湖问题交织、种类繁多、成因复杂,有的体量庞大,有的是数十年前就存在的遗留问题,整治难度大,严重影响了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比如种养植大棚,全省共排查违规种养植大棚416处、面积651.53万平方米;违建民房907处,涉及楼房或别墅69处;体量大、投资高的光伏项目6处,近300万平方米。通过集中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全覆盖,清理整治河湖违法问题1.6万余处。

  为了巩固河湖清违整治成效,长久实现全省河湖的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我省将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搞好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加快制定《山东省河湖管理保护标准》《山东省河湖采砂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山东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监管考核办法》等,从制度保障上巩固清违整治专项行动成果,遏制乱建、乱占、乱堆、乱采“四乱”问题的反弹。二是全面推行河湖管理信息化、现代化。利用遥感影像、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建设智慧河湖,切实提升河湖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建立巡河常态化机制。建立完善河湖日常巡查检查制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鼓励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切实做好河湖日常保洁和信息报送等管理保护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公众作用。做好民间河长、义务河长、企业河长、巡河志愿者的选聘和落实工作。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采取有奖举报等激励措施,把人民群众广泛动员起来,形成全社会最大合力,确保山东河湖长久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责任编辑:韩黟瞳
新闻关键词:山东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