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山东PM2.5浓度有望达49微克/m3以下
鲁网6月25日讯(记者 范金鑫)6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到2020年我省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降低19%,有望达到49微克/m3以下。
自2013年以来,我省坚持以环境标准引领大气污染治理,以严格落实标准为抓手促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4.0%、8.5%、33.3%、2.7%;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9.6%;优良率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2015年分别下降50.0%、35.5%。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介绍,在此轮标准制修订的过程中,我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污染综合防治政策措施相结合,将继续发挥倒逼作用,促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降低和排放总量的削减,有效控制我省相关行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修订后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同期修订的火电厂、锅炉、建材、钢铁工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配合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放管控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我省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降低19%,有望达到49微克/m3以下。
崔凤友说,随着钢铁等其他行业超低排放标准的陆续实施,后续环境空气质量还将进一步改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的实施,将有利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结合环境监管,因地制宜、源头预防、过程严控、末端严管,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