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扫码“摇奖”,最高可获30万元 山东省有奖发票活动明日启动

2019-06-30 10:49: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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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给我开一张发票吧,现在扫码能有机会中奖。”6月29日,济南市民冯女士在省城一家饭店吃完饭后,向老板索要了一张发票。扫码之后虽然没中奖,但她对同伴说,“这次可惜了,不过还有第二次摇奖可以碰碰运气。”今年5月14日,济南市作为全省试点率先启动了有奖发票工作。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了解到,7月1日起,两部门将联合在山东省(不含青岛)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有奖发票活动旨在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据悉,本次活动将首先在住宿业、餐饮业、商业三类行业和加油站推开,视情况逐步推行至其他行业。

  活动设置两种奖项类别,奖金等级及参与渠道均有不同。第一种为“即开即奖”。共设置五个等级奖项,含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10元、四等奖5元、五等奖2元。消费者可关注“山东财政”“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使用支付宝APP“发票管家”功能参与,奖金即时兑付。

  第二种为“定期摇奖”,参与了“即开即奖”的发票可以再获得一次中奖机会。该轮次共设置三个等级奖金,含一等奖2个(各30万元)、二等奖5个(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10个(奖金各1万元),每月开奖一次,定期通过山东电视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节目直播开奖(播出时间17:55-19:00),并由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知中奖者,也可通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中奖者需现场领奖、税后奖金电汇转账兑付。

  据了解,消费者并非持任何发票均可参与开奖活动,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具有“参与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时,经营者必须开具发票。如遇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将按照属地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

  7月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的消费者可关注以下“山东财政”“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中“有奖发票”的功能栏,或使用支付宝APP“发票管家”功能扫码发票参与活动,中奖奖金即时兑付。

责任编辑:张佳伟
新闻关键词:中奖奖金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