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铁检发出首例文物保护检察建议

2019-07-10 08: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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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公益诉讼履职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文化旅游局发出山东铁检机关首例文物保护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文物得到妥善使用和保护。

  “泰安火车站站房”作为重要的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和宝贵财富。1992年,济南老火车站被拆除,现仅存坊子站德日建筑群和“泰安火车站站房”两座文物建筑。然而,这一承载着重要文化价值和历史记忆的文化瑰宝,却因为修缮保养不力、违法改变用途、存在消防隐患,面临着逐渐消亡的风险。

  2019年6月,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津浦线和胶济线铁路沿线多个被列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存在因未得到有效保护导致文物建筑损毁、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办案人员在省内此类案件尚属空白、无相关案例经验可供参考的情况下,积极借鉴外省办案经验,开拓办案思路,大胆探索实践,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支持下,积极进行论证,明确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监督视野。

  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勘验现场、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等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查清事实后,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泰安市泰山区文化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泰山区文旅局签收后,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表示接受和感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非常愿意整改,但有些客观原因整改确有困难,希望继续借助检察力量,由你们牵头把泰山火车站站房产权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召集起来,面对面地共同研究制订出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

  据介绍,此次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的有益尝试,将大大增加文物保护工作的刚性力度,促进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各自主体责任,形成文物保护合力,同时为今后山东铁检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积累经验,开辟路径,提供样板。

责任编辑:韩黟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