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职今年扩大招生56752人 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均可报名
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要求,省教育厅等11部门研究制定的《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今日公布,该方案决定扩招56752人,8月3日-6日资格审核报名。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该方案明确了报名资格: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
招生院校为符合条件的省内优质高职院校(含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专科教育的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下同)。招生形式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为主。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根据招生学校办学条件、生源实际和社会需求等,确定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计划。
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各县(市、区)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
对录取的A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培养。对录取的B类、C类学生,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单独编班、教学、考核,探索开展“1+X”证书试点,健全以证代考制度,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
对录取的A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管理。对录取的B类、C类学生,结合学生特点,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生的学业年限既可以2-3年,也可放宽至3-6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