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计报告:22个县2.65亿元专项扶贫款拨付不及时
7月23日,受山东省政府委托,山东省审计厅厅长孙成良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了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09亿元专项资金未及时有效使用
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显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明显减少,但是,个别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仍不严格。主要是在所属单位报销因公出国费用以及报销手续不完备,未严格执行定点加油或维修制度,未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务接待次数和陪餐人员超标、无公函接待等,涉及6个部门和8个所属单位,金额60万元。
有的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会议、培训相关制度规定,未按规定在内部会议室或定点饭店召开会议,向下级单位等转嫁会议费、培训费,在其他科目列支或超协议价格结算会议费等,涉及7个部门和4个所属单位,金额232.26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方面,6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的3项参与分配资金和15项项目资金,因设立前未进行充分论证等原因,部分项目无法实施或推进缓慢,造成1.09亿元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有效使用。
资产管理方面,2个部门和4个所属单位存在未及时收取出租收入、出租定价随意、代承租方缴纳水电费以及对外投资无法收回等问题,涉及金额227.56万元。5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6836.56万元;4个部门存在资产未及时划转、部分房产和办公设备闲置,以及报废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等问题。
71个县554个扶贫大棚等项目收益低或闲置
对有扶贫任务的124个县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显示,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享受应有的扶持政策。15个县418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享受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泰安市4366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享受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涉及资金742.3万元。22个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65亿元拨付不及时。71个县554个扶贫大棚等项目,因运营不善,导致收益低或闲置,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9亿元。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审计显示,部分市县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债务率较高,超出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国有企业不良资产金额较大,截至2018年底,108户企业5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款项128.34亿元,33户企业积压库存、停工闲置资产、待处理资产损失等202.31亿元;2户企业处置“僵尸”企业损失137.38亿元挂账未处理。
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显示,2个市和3个县对国家督察济南局下发的不实耕地整改不到位,涉及面积2307.66公顷;1个市和5个县建设项目占用、破坏基本农田629.9公顷。3个市和7个县批而未供超过2年的土地面积8777.29公顷,5个市和9个县闲置土地1008.1公顷。4个市和7个县存在未经审批占用林地409.57公顷,用于大棚建设等。3个市和13个县未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部分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未达到要求。
1.21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超过1年
对13个市和96个县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的跟踪审计显示,2个市未按要求制定减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细则;1个市和4个县未严格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70%征收的优惠政策,多收132.71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2个市和2个县未退还向企业收取的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等,涉及金额2.24亿元。3个市和8个县的19个单位向68个安居工程项目违规征收应减免的税费1.04亿元。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显示,2个市和13个县未完成2018年棚改开工任务,涉及住房3.6万套,占其任务数的40.86%。2个市和6个县未完成2018年棚改基本建成任务,涉及住房2.5万套,占其任务数的68.2%。
部分已开工项目长期未建成,3个市和15个县的38个项目,已超过合同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涉及住房1.32万套;1个市和8个县的13个棚改项目因建设进度缓慢,导致4311户居民不能按协议约定如期安置。分配管理不规范,2个市和8个县的4614套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销售或用作物业办公等;2个市和17个县1.21万套保障性住房,因户型、选址等不符合居民需求,闲置超过1年。
截至2018年底,2个市和14个县有10.06亿元财政资金,未按规定及时分配到安居工程项目。5个县3亿元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因项目进展缓慢未支付使用,截至2018年底已闲置超过2年。2个市和8个县安居工程项目贷款12.55亿元,截至2018年底闲置超过1年,多支付利息7265.55万元。
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审计机关均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同时移送问题线索91件,报送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37项。审计指出问题后,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目前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